记者 李晓航
连日来,有关狗患的报道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。6月11日,记者采访了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基层管理单位,对公共场所犬只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进行探究。
公共场所监管力不从心
据彭城广场管理处的吴副处长介绍,彭城广场每天上午8时至晚上10时分两班配有管理人员巡视。每班6名管理人员中,有3人为城管执法人员。在管理时限内,管理人员遇见违规遛狗、宠物便溺等行为,只能加以劝阻、制止,就算是有执法权的城管队员也无权对小狗进行驱赶、捕捉。缺少对违规犬只的处置权和处罚权,这种管理方法很被动,力度也有限。
据了解,面对日益猖獗的狗患,一些公园管理部门也是无可奈何。滨湖公园管理处的孙婕副主任说,仅今年上半年以来,该公园管理人员因劝阻犬只入园,遭养狗者辱骂、殴打的事件就发生了10余起。公园管理处面对狗患,陷入了一个“想管却力不从心”的尴尬局面。
基层自管流于表面
一些居民小区内的公共绿地、健身空地也是违规遛狗、宠物便溺的“重灾区”。但采访中记者了解到,社区居委会、小区物管公司对狗患自管也多无实际举措。
一位居委会工作人员说,在狗患管理中,居委会只能是宣传政策、说服教育。这种宣传和说教,对文明素质较高的居民或许能起到些许作用,而对一些文明素质较低的居民则无济于事了。西安路上一小区的物管人员告诉记者,他们物管公司经常以写通知、贴文件的形式劝导住户文明养犬,但对于小区内具体的狗患问题,基本不予过问。“小区花坛里、树木下狗屎很多,物管人员不好当面管理,毕竟是服务单位,不能伤了与业主的和气!”
主管部门监管难到位
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科有关负责人介绍,按照去年犬类专项整治活动的规定,市区各派出所负责各辖区犬只管理工作。但由于犬只数量众多、法规不健全等原因,公安部门对于公共场所的犬只监管一直很难到位。
该负责人说,目前市区已实施登记防疫的犬只有2.3万余只,但是市区实际饲养犬只数量远远不止这些。由于公共场所狗的管理涉及市容、园林、办事处、街道等多个部门,仅靠辖区派出所有限的警员,公共场所的犬只监管很难全面、长效地展开。
该负责人还介绍,我市2003年出台了《徐州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》,设置了对公共场所违规遛狗、犬只便溺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,但《办法》并未对具体处罚过程的取证步骤、法定程序加以细化、完善。因此,警方依据《办法》对公共场所违规遛狗、犬只便溺行为进行处罚,缺乏可操作性。现在,警方治理狗患的主要工作是对违章饲养大型犬、烈性犬及狗伤人事件进行查处,并按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75条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。